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中,执法人员侧重了解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学校食堂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冷链食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餐饮具消毒以及“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情况,同时要求学校食堂负责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清扫消杀、规范加工操作流程、严格要求烹饪期间食品应煮熟煮透,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详细检查了经营单位是否获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登记证,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情况,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手续,是否销售过期食品。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以及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的目的意义,督促经营主体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学法懂法、守法经营,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市食品安全办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行动,督促乡镇(街道)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落实主管部门责任,进一步夯实校园食品安全共建共治良好格局。 通讯员|谢宇
编辑|陈军
校对|陈容坤
责编|温海泉
监制|顾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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