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上海举行第154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民政局局长蒋蕊介绍了针对无固定住所社会流浪人员的帮扶救助举措:将对本市户籍或有居所的人员,帮助其返回居住地;对符合离沪条件且要求返乡的,资助其返回家乡。


一、主动报备信息 落实防控措施
对外市来(返)北流人员实行“24+24+6+1”管控措施。
(一)抵北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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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等不配合防疫相关规定、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屯)和所属单位,及时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接种疫苗,建立免疫屏障
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已到加强针接种时间尚未接种的18岁以上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老年人、有基础疾病的人群是新冠疫情重症、死亡的主要人群,更应该接种新冠疫苗。
四、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远行。
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建议近期非必要不离玉、不离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五、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
六、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接触外地邮件、快递要注意防护。
目前全球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国内也报道了病毒经冷链或非冷链物品传播、邮件及其他物品阳性的案例。因此,在疫情高发期间,建议不购买境外商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产品,取快递时,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快递可用合规消毒湿巾对内外包装全面消毒后再拆封。
七、增强法律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群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一旦出现疫情,将对全市人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影响。请市民朋友发现有亲戚朋友、同事或邻居从上海、吉林、广州等存在本土疫情发生地(来)返北流的,务必向当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健康北流,人人有责!
自我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
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要求
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指在社区和医务人员指导下,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要求单人单间,不能外出。
(二)做好居住环境的消毒、厕所消毒。
(三)居家隔离需满足“一人一室一卫”,隔离房间内应有单独卫生间,不得与其他成员共用卫生间。
(四)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五)不能与家庭成员共餐。
二、居家健康监测
(一)原则上在家办公、不上学,非必要不出门,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
(二)由社区人员组织上门采样核酸检测。
(三)必须出门的需向社区申请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方可出门。
(四)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不到人群密集、重要的公共场所,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 等公共场所。
(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八)居家健康监测如果是和家人同住,建议家人也尽量减少出门,密切关注自身健康。(九)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独立卫生间,无需分餐。
(十)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三、自我健康监测
(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
(二)自己做好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不到聚集性、半密闭、密闭场所。
(四)不参加聚会聚餐。
(五)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七)在家庭中无需单人单间,无需分餐,无需独立卫生间。
(八)家庭中无需特别额外消毒。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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