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提升北流市古铜州、“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形象和城市美誉度,进一步擦亮北流“中华诗词之乡”城市名片,发掘优秀诗词创作人才,我市于2023年9月9日—9月27日举办北流市首届“书香圭水”杯暨“庆中秋 迎国庆”全国诗词大赛活动。

书香圭水 诗韵铜州

面向全国广大诗词爱好者,职业年龄不限。


2023年9月9日—9月20日晚24:00止

1.电子投稿:来稿请发送到本次活动专用邮箱:gxblstsg@163.com,诗词一律在邮箱正文中发出,谢绝附件投稿。主题请注明:“书香圭水”杯+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谢绝邮寄方式投稿。
2.北流市范围内的参赛者,也可将参赛作品纸质版(备注好:姓名+联系电话)送至市图书馆三楼办公室,收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0775-6222300。

参赛作品要求
(一)体裁为传统格律诗词。格律诗限平水韵,词限词林正韵,词律依钦定词谱(作品须经搜韵校验合格并附相应词谱)。作品也可用中华通韵(新韵),但须注明。同一首诗词新旧韵不得混用。
(二)作品要以中秋、国庆佳节为主题,突出昂扬向上的主旋律,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传播正能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抒发爱国主义情怀。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涉及侵权行为的由本人完全负责。参赛者必须实名参赛,每人最多投稿两首诗词,不得用不同姓名多投稿,如有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或评奖资格。
(四)参赛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编辑出版权,以及在网络媒体宣传的权利。

所有诗词作品统一由北流市图书馆收集整理,为保证公平公正性,作品采用编号形式,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组织市中华诗词楹联学会专家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均颁发纪念品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奖作品将在《北流文艺》、《勾漏诗词》刊物发表,同时,选取部分获奖作品在“我们的节日·中秋节—礼赞新时代·畅享书香北流月圆夜”诗词展诵活动中展演。


2023年9月9日—9月20日

2023年9月21日—9月22日

2023年9月25日在“大美北流”、广西北流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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