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流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心声大家谈”暨“四史”学习教育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镇、各街道党(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区直、玉直驻北流市各单位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根据《玉林市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 室 玉林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心声大家谈”暨“四史”学习教育主题征文比赛的通知》(玉学组办字〔2021〕9号)要求,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加强“四史”学习教育,胸怀“两个大局”,紧扣“两个一百年”奋斗 目标,结合自己的入党故事、奋斗经历、思想追求、未来憧憬,从“我”说起,以小见大,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北流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征文时间
2021年8月—10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北流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市委党校 市委党史办公室
四、参与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群众。
五、活动安排
(一)发动阶段(8月下旬):制定征文活动工作方案,向本地本系统印发活动通知,同时面向社会发布征文通知。
(二)征集阶段(9月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征文比赛。各镇(街道)要报送诗歌(或诗词)、散文、体会文章各1 篇以上,市直各单位择优报送1篇以上,其中,市教育局(含市直学校)每个题材报送2篇以上。
(三)评审阶段(10月初):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校和市委党史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玉林市征文比赛。
六、征文要求
(一)作品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四史”学习教育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时代性、思想性、文学性、创新性。内容真实,情感真挚,语言流畅,感染力强。
(二)体裁分为诗歌(或诗词)、散文、体会文章三种。
(三)作品字数要求:诗歌(或诗词)可以是单首或组诗,1000字以内;散文、体会文章2000字以内。
(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禁抄袭剽窃行为。若作品属集体创作,联合署名的作者不超过三人。
(五)作品按统一格式排版。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作者姓名为三号楷体_GB2312;内文为三号仿宋_GB2312;行间距为固定值29磅,页边距上:3.5厘米、下:2.5厘米、左:2.5 厘米、右:2.5厘米。
(六)作品投稿截止日期:2021年9月26日,将报名表和征文稿件一并报送至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组,并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z6299007@163.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党史学习教育征文比赛”字样 。联系人及电话:吕 游 6229519、徐梦双 6229539。
七、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作品按体裁分别设立奖项,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组织奖:设立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安排,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征文活动有序开展。可以与《中共北流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流市党史学习教育“感党恩跟党走”征文活动方案>的通知》合并开展。
(二)广泛发动,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把征文活动转化为进一步强化学习、深化认识,增进理解、推动工作的过程,确保征文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亮点,刊发、转载优秀作品,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四史”学习教育热潮。
中共北流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日
附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心声大家谈”暨“四史”学习教育主题征文比赛报名表(下载点击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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